第一条 服务对象:本院教师、职工及学生,新生入学时依据系部提供的学生名单统一到图书馆免费办理借书卡。
第二条 借书卡仅限本人使
第三条 教师凭工作证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借书卡,新生班级由班长统一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的借书卡。
第四条 凡不是学院正式在编职工,而在学院工作的职工,要交100元抵压金后,方可办理借书卡,借书卡不得转让他人。
第五条 读者凭借书卡可在图书馆借阅图书,也可在阅览室阅览期刊和自习。
第六条 此卡丢失或损坏,请持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挂失,可补办新卡,需交5元工本费。
第七条 借书卡严禁折叠、靠近磁场、火源。